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规范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内容
1、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以及内设部门、派出机构;
2、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
3、民航局授权管理局可以公开的地区行业统计数据、报告;
4、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决定;
5、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6、民航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公务员招考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
9、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及处理结果;
10、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具体网站地址为http://hb.caac.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办公室,工作时间为8: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4592637(该电话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咨询,不作答复;涉及投诉和其他业务类事项此电话接听人员无权受理、可拨打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电话12326办理。)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路10号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621
(二)受理渠道
申请公开信息时,申请人均需填写《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通过网站(http://hb.caac.gov.cn/)下载。填写《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后,到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受理部门当面提交(地址:北京朝阳区首都机场路10号)。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现场当面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
通过邮政信函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使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EMS)或中国邮政挂号信邮寄《申请表》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不受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其它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办理时限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受理部门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