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发<首都机场航班运行质量评估考核细则(修订稿)>的通知》(华北局发明电〔2018〕2176号)的有关要求,现针对2019年11月份首都机场航班运行质量评估考核结果,做出如下决定:
11月份外国和地区航空公司中航班起飞正常率排名最后一位且低于50%的为土库曼斯坦航空公司(月出港架次8(含)-59(含)),给予土库曼斯坦航空公司通报批评。土库曼斯坦航空已连续两个月受到通报批评,责令其于通报下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限期整改报告。
特此通告。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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