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2月首都机场航班正常管理措施实施情况的通告

    根据管理局《关于下发<首都机场航班运行质量评估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华北局发明电〔20171266 ) 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首都机场航班运行质量评估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华北局发明电〔20171863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首都机场航班运行质量评估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华北局发明电〔20172283号)要求,现针对201712月份首都机场航班运行质量评估考核结果,做出如下决定:

    (一)12月加拿大航空公司在首都机场外航及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出港航班60班(含)以上)中航班放行正常率排名最后一位;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在首都机场外航及港澳台地区航空公司(出港航班60班以下)中航班放行正常率排名最后一位。

    给予加拿大航空公司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于通报下发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交限期整改方案;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在2017年年内已累计3个月受到通报批评,管理局已于近期对其进行了行政约谈

    (二)本月首都机场因油料原因造成不正常航班占比为0.02%,高于0.01%的行业平均水平,对中航油华北公司提出通报批评。请中航油华北公司相关部门切实做好油料保障工作,力争避免因油料原因造成的航班不正常情况。

    特此通告。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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