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纪考尚等同志安全飞行奖励的公示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奖励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12〕53号),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授予纪考尚等同志安全飞行奖励,具体名单见附件。如有任何意见,请于2016年10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航空安全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4592248

  联系传真:010-64592245

  电子邮件:zhouzheng_hb@caac.gov.cn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

  航空安全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具体名单如下:

  安全飞行银质奖章1名:

  纪考尚

  安全飞行铜质奖章3名:

  刘晓伟、夏海利、周 峰。


附件: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