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局完成首都机场等地气象自观备份系统站址备案工作

  近期,为确保辖区内机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华北局气象处统筹规划,组织机场所在地监管局气象专业监察员,分别对首都机场、天津机场、太原机场、石家庄机场、海拉尔机场的气象自观备份系统拟选站址开展符合性检查。

  此次检查,监察员采取远程审查或现场勘察的方式,着重审查了民航华北空管局所申请的各机场关键位置风及RVR探测传感器的安装环境、位置以及设备配置等情况。经检查,除山西空管分局拟选的气象自观备份系统安装位置偏离规范要求外,各机场所在地的空管分局站基本能够严格按照规章要求进行上报,备案表所填各项信息属实。针对上述情况,气象处要求民航华北空管局进行核查调整并重新上报备案材料。目前,华北局已完成更新后的备案请示受理,山西局空管处监察员对更新后的拟选站址进行了复核,符合备案要求。

  后续,华北局将继续强化监管,持续确保区内机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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