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机场监管局对中联航“老龄飞机”开展深度体检

  随着中国CCAR-121部运行机队的快速扩张和运行总量的不断增加,机队的平均机龄也在逐步增长,进入飞机设计使用寿命中后期的飞机数量将不断增多,相关机型的老化问题,譬如通常面临的结构腐蚀、疲劳裂纹、系统和设备老化等诸多问题也将会增多。这些问题的根源不仅来自飞机设计问题,也有来自飞机运营期间的工程管理和维护质量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局方从初始适航和持续适航两个方面颁发了相关规章,来保障飞机的持续运行安全。从持续适航方面,民航局颁发了持续适航和安全改进相关运行规章(CCAR 121R5 附件J“飞机的持续适航与安全改进”)及8个相关咨询通告,要求航空运营人从维修工程管理的角度全面落实相关要求,确保飞机运营期间特别是运营中后期仍然能够满足持续适航与安全改进的要求。局方将对每架按照CCAR-121部实施运行的航空器进行现场检查并审查其相关的维修和其它记录,以判断航空器是否处于安全运行和适航状态。

  根据监管局年度监察计划,结合中联航“航空器检查和记录审查计划”,2020年9月8日至11日,大兴机场监管局在B-5223飞机8C检期间,在昆明机场对其开展现场检查和记录审查。

  检查前,监察员认真准备,与公司及时沟通,确认检查时机及相关的检查范围和深度。检查过程中,监察员按照CCAR-121部附件J《飞机的持续适航和安全改进》及相关咨询通告要求,对照《航空器现场检查和记录审查单》检查飞机维修记录、抽样检查相关工作单卡、检查飞机技术状态,重点对航空器结构改装、腐蚀预防与控制方案、补充结构检查方案和结构修理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结构修理记录不全、修理施工不规范、结构修理评估流程不完善、EO内容不准确等问题,监察员在现场进行了讲评,并对后续整改提出要求,一是要重视飞机的持续适航和安全改进要求,合理安排飞机的检查时间和检查时机;二是要把飞机检查和记录审查工作做在前面,以此为契机,梳理和完善现存结构修理,切实落实营运人的主体责任,确保飞机的持续适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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