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局以首都航空为试点实施非现场检查

  为做好新冠疫情期间疫情防控和空防行政监管工作,以民航局公安局下发的疫情期间空防安全重点工作为基础,落实管理局《关于落实民航局做好近期行业监管工作要求的通知》(华北局发明电〔2020〕197 号)要求,督促辖区航空公司严格遵守民航安保法规标准,公安局于2月24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空防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整体对近期辖区内空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3月3日,公安局会同大兴监管局空防处组成检查组,以首都航空为试点实施了非现场检查。

  检查组在全面查看公司自查报告等文件的基础上,以移动办公平台“钉钉”为媒介,通过远程文件和远程现场检查的方式对首都航空的安保信息、安保质量控制文件和记录的管理、质量控制人员的培训与资质、航空安全员培训、航空安全员资质管理、飞行中安保制度管理、航空安全员个人防护与隔离管理、值班备勤与信息报送等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并对JD5575(北京大兴—梅州)航班机组飞行中安保措施落实与航空安全员个人防护情况进行验证。

  从检查结果看,首都航空按照民航局、管理局工作要求,制定了有效疫情防控措施且保障到位;日常空防安全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对疫情期间部分工作部署周密细致,如航空安全员日常训练工作,根据民航局公安局要求开展居家训练,就此公司制定了《疫情期间训练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训练组织模式、签到上报流程等内容,采用直播课、定组训练等方式较高质量完成了日常训练工作要求;被检航班机组个人防护措施到位,勤务派遣、航前协同会、客舱检查、安保资料与安保器械等飞行中安保措施落实到位。

  检查期间公安局进一步督促首都航空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民航局、管理局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有效开展法定自查,确保公司安保体系持续符合规,做好内部员工思想稳定管控。

  下一步公安局将继续落实非现场监管计划,系统总结非现场监管的经验,形成优质、高效、易实施的非现场监管长效机制,以更好的应用于今后空防安全监管工作中。切实将空防监管职责履行到位,做好辖区单位安保督导,确保辖区空防持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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