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监管局对内蒙古察尔湖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开展CCAR91部运行合格审定。
内蒙古察尔湖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申请运行种类为一般商业,审定组严格按照《CCAR-91运行合格审定程序》(AP-91-FS-2015-01)及FSOP系统工作流程要求,对公司维修管理说明《维修工程手册》、运行规范等文件在FSOP系统线上开展CCAR91部通航运行合格审定文件审查、验证检查。按照《关于下发通航维修法规要求释义和改进监管方式要求的通知》(民航飞发〔2017〕5号)“航空器投入运行前适航性检查”,鉴于公司没有授权的维修监督委任代表,监察员承担起航空器投入运行前适航性检查工作,现场检查了Aurora飞机“三证”、机载设备、维修记录以及适航指令执行情况等,确认了Aurora飞机维修实施方式和维修管理方式。
内蒙古监管局将严格落实民航局最新通航管理要求,按照 “放管结合、以放为主”促进通航发展的方针,支持辖区通航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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