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局积极推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使用工作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管理办法》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持证人享有使用居住证乘坐内地(大陆)航线航班的便利。为积极推进此项工作,民航局运输司、公安局和华北管理局于8月31日组织召开了专项协调会进行部署。首都机场股份公司、驻场航空公司、首都机场公安分局、首都机场安保公司、BGS、中航信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中航信、首都机场及驻场航空公司等单位关于售票、值机、安检、登机系统改造升级的工作情况介绍。民航局公安局、运输司相关处室领导介绍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使用政策,就首都机场技术升级工作做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民航局冯正霖局长的批示精神,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和技术支持保障,切实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部署会要求,华北局运输处、公安局持续对首都机场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此项工作,绝大部分设备改造和系统升级已经完成,未完成设备升级的已联系生产厂家近期完成升级改造。同时,各单位加强了员工培训学习,下发了工作提示单,进一步明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为乘坐国内航班有效证件。此外,对遇有设备不兼容等特殊情况,相关单位还专门制定了引领指导验证和人工现场核验两种服务模式预案,确保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证人乘坐内地(大陆)航线航班顺畅、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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