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局对辖区两机场锂电池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今年伊始,国内各大航空公司相继出台了规定,在飞行途中允许手机开启飞行模式使用,随之却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携带锂电池乘机的安全隐患。为落实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8】543号)有关文件的主要内容,内蒙古监管局运输处近期对乌兰浩特、阿尔山机场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经查,乌兰浩特、阿尔山机场均能按照相关要求,在航站楼值机柜台采用张贴宣传挂图,在安检口前利用实物展示、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引导旅客按照规定携带锂电池乘机。两机场均制定了相关的应急处理程序,并对一线员工进行了相应培训,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防控安全风险的能力,基本能够保障锂电池航空运输的安全。同时,监察员在检查中发现乌兰浩特机场目前仍未获得《锂电池机上应急处置指南》(MD-TR-2017-01)文件,影响了后续的宣贯及应急实操培训。当出现与锂电池相关的安全事件时,一线人员难以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处理。对此,监察员已经督促机场尽快取得该文件,并组织人员进行宣贯与实操培训,做好相应的考核与记录工作。
       内蒙古监管局后续将对辖区内其他机场开展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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