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局联合北京局检查辖区两公司航卫保障工作
       按照民航局和华北局民航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工作部署和2018年行政检查计划,2018年1月10-11日,华北局航卫处联合北京监管局飞标处对南航北京分公司和首都航空公司的航卫保障工作进行了检查。        
       开展检查工作前,航卫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王志清副局长在民航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动员和行业信用管理政策宣贯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和操作标准。监察员严格按照监管事项库和FSOP系统明确的检查依据、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制定检查内容,启用新版行政检查执法文书制作检查单,充分运用“远程文件检查”、“实地文件检查”和“实地现场检查”三种检查方式开展检查。
       根据《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5)、《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卫生工作要求》(AC-121-101R1)以及民航局相关文件等要求,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记录、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南航北京分公司空勤人员的航卫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检查,对首都航空公司的航卫保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南航北京分公司和首都航空公司航卫保障工作总体情况较好,要求南航北京分公司和首都航空公司根据《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5)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及时修订公司航卫手册,进一步加强航空医师的配备,并做好航空医师专业知识培训和人员资质的档案管理,完善空勤人员停复飞等工作记录。
       在本次检查中,监察员验证了新监管执法模式的有效性,总结了新监管执法模式的经验和不足之处,为今后更好的利用新监管执法模式开展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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