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局组织开展辖区内民用机场收费政策督导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民航改革工作及推进民航运输价格和收费机制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提高民用机场的综合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民航局制定下发了《民用机场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确定从2017年4月1日起调整机场收费标准。
       为确保《调整方案》平稳有序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华北局决定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工作。2017年8月15-17日,华北局计划处会同内蒙监管局综合处对民航内蒙古机场集团、呼和浩特机场和满洲里西郊机场的机场收费工作及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实行政府指导价项目执行收费标准、备降航班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是否依据服务成本合理确定并建立用户协商机制;通用航空收费标准收费合理确定;机场管理机构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是否按有关程序报批或备案等相关内容。
       华北局将结合机场收费检查工作,加强对辖区内机场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机场收费政策平稳实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督促机场管理机构和服务提供方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华北民航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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