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监管局积极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
      按照民航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要求部署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局发明电〔2017〕2044号)及华北局《关于继续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华北局发明电〔2017〕1449号)要求,内蒙古监管局近期结合行业监管执法模式优化调整试点启动后的行政检查计划安排,完成了对辖区多家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情况的督察工作。
      一是持续督促辖区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民航局及华北局督察组的整改要求。按照《关于继续推进行业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及时对辖区相关单位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促,要求各单位真正查找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明确责任、重点、时限,采取有效的针对措施,加大隐患系统性原因分析力度,多措并举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治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自我完善的能力,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是持续对辖区新开航机场及中小机场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关注。7月份,内蒙古监管局对辖区扎兰屯、二连浩特、锡林浩特机场在安全大检查行动中第一阶段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督察组对上述单位在相关工作机制完善、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的落实、整改措施的符合性、整改资金到位等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点关注。要求其要严格按照民航上级安全大检查的时间节点要求,做到早着手、早布置,切实开展好企业安全自查工作。
      三是对辖区运输航空公司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7月份,内蒙古监管局结合安全大检查方案中时间节点安排,对国航内蒙古公司的安全运行状况及安全自查情况进行了持续督查。本次督查,结合运输公司特点,在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公司一线运行保障人员的资质管理、起飞一发失效应急程序管理、运行控制、导航数据库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抽查,并对企业自查结果和监察员抽查情况进行了比对。
      通过本轮督察,辖区各单位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狠抓隐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均较好地开展了工作。后续,内蒙古监管局还将按照华北局《关于继续推进行业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试点推进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对辖区各单位的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查,确保辖区旺季期间的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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