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局组织内蒙古监管局实施航空卫生工作监察

  根据《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2017年行政检查计划》,2017年7月11日,华北局航卫处会同内蒙古监管局飞标处对国航内蒙古公司、天津航空内蒙古分公司的航空卫生保障工作、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的应急救护工作、民航内蒙古空管分局空中交通管制员的体检合格证符合性,以及国航内蒙古公司分设体检鉴定档案管理点的体检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

  依据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检查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记录和资料、发放调查问卷以及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国航内蒙古公司空勤人员餐食管理、心理健康管理、用药管理、空勤人员履行职责时的健康管理、航空卫生不安全信息报送、健康高风险人员航前体检以及航卫规章及健康责任意识培训工作。对天津航空内蒙古分公司各项航卫保障措施的落实,特别是机组成员履行职责时的健康管理,机组成员的住宿条件、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突发事件机组成员的健康和卫生应急处置机制,航卫信息报送程序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的应急救护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民用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征求意见稿)征求了意见,听取了机场急救中心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内蒙古空管分局空中交通管制员持证上岗及履行体检合格证限制条件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国航内蒙古公司分设体检鉴定档案管理点的体检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性检查。

  检查组就发现的问题向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1、各航空公司应加强航卫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2、呼和浩特白塔机场应按照《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GB18040-2008)要求配备应急救护指挥车,配齐足够的应急救护人员;3、内蒙古空管分局应加强对空中交通管制员在履行职责时满足体检合格证上载明的限制要求的自查,建立航空人员航空卫生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用航卫规章的培训;4、国航内蒙古公司分设体检鉴定档案管理点应根据实际需要完善本管理点的相关制度。后续,航卫处将对各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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