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监管局对辖区机场母婴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机场设置母婴室的通知》(局发明电﹝2017﹞978号)文件要求,7月3日,河北监管局对辖区各机场母婴室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

  辖区各机场严格按照母婴室设施保障标准,完成了母婴室建设及升级改造工作。河北机场集团用2个月的时间,完成了现有母婴室的升级改造工作。改造后的母婴室,每间面积不少于10平米,设有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打理台、放置哺乳用品的桌子、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带安全防护的插座、摇篮或婴儿床、垃圾桶、保护哺乳私密性的可上锁的房间或帘子遮挡物等,整体环境布置整洁、温馨、光线柔和,室温适宜。建立健全母婴设施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母婴设施整洁、卫生、功能正常。同时,在推荐标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1-4岁宝宝旅客的特殊需求,增设了宝宝专属卡通厕位或马桶子母盖。此外,石家庄机场还为特殊时期的女职工开设了3个“爱心妈妈小屋”,同时为旅客开放,内设冰箱、微波炉、床铺等设施,为母婴旅客提供了更为周到、细致的贴心服务。

  截止到目前,河北辖区6个民用机场中,石家庄机场、秦皇岛机场、张家口机场、承德机场母婴室改造升级工作已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唐山机场和邯郸机场母婴室改造升级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河北监管局将对母婴室建设及升级改造工作持续关注,及时组织现场检查,确保母婴建设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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