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监管局赴阿拉善结合监管试点开展安全检查

  按照《民航行业监管执法模式优化调整试点成果试用方案》(民航发〔2017〕41号)要求,2017年5月15日-19日,内蒙古监管局对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三个通勤机场,以及庆华通航、幸福航空阿拉善基地结合监管试点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机场公司关于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法定自查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对照企业自查结果,依据调整后的行政检查计划及内容进行检查,并使用新版五类执法文书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针对阿拉善右旗和额济纳旗机场消防保障问题,检查组约谈了当地政府负责领导,积极推动各方协调解决该问题。

  在反馈会上,检查组肯定了机场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赞扬一线员工能够投身阿拉善民航事业,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根据此次安全检查情况,李陆康副局长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要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切实提升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纠能力;二是要严格落实冯正霖局长关于强化一线班组安全管理的要求,做到安全教育、手册执行、风险防控、技能培训到班组,为机场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制度和人才基础。

  最后,李陆康副局长强调这是启动行业监管执法模式优化调整试点后的首次检查,检查组成员要依据专业特点,积极探索总结通勤机场试点经验,梳理不适用项和远程检查项,完善监管事项库,为下一步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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