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监管局开展内蒙古通航补充运行合格审定

  近日,内蒙古监管局受理了内蒙古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加CCAR-135部空中游览起降机场的申请,并成立审定小组开展补充运行合格审定工作。

  审定小组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公司运行手册、符合性声明、运行规范、工程手册、训练大纲等手册、文件的编写、修订进行了审核,并于包头机场开展空中游览验证飞行。检查了飞行人员、机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符合性,重点检查了相关人员的飞机性能熟悉程度和操控能力,航行资料的掌握情况,以及安全教育、专业培训情况。

  审定小组同意公司将新增空中游览起降机场—包头机场纳入运行规范。同时要求公司一是切实落实局方安全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尤其是载客飞行的安全运行保障工作;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风险隐患管控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确保安全保障能力符合要求,严格重点人员资质管理,加强相关手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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